✨ 付款申请表单优化与结算单过滤,并完善相关体验
进度预付仅可选预结算、尾款付款可选正式/预结算;同步收款账户、申请金额校验、关闭标签与费用明细残留等交互,并补充运单复制需求说明。 Co-authored-by: Cursor <cursoragent@cursor.com>
This commit is contained in:
+7
-4
@@ -570,19 +570,22 @@
|
||||
|
||||
- 功能点:
|
||||
- 任意状态的运单均支持复制。
|
||||
- 复制后生成新的草稿运单,运单号重新生成。
|
||||
- 复制时保留运单基础信息、货物信息、承运信息和过程配置相关信息,状态与过程记录重新初始化。
|
||||
- 复制成功后跳转编辑页面。
|
||||
- 复制后运单号重新生成,业务状态与原运单保持一致。
|
||||
- 复制时保留运单基础信息、货物信息、承运信息和过程配置相关信息;过程打卡记录重新初始化。
|
||||
- 若原运单为已完成,复制保存后按合同系统计费规则自动生成对应应收、应付明细。
|
||||
- 复制成功后跳转编辑页面(独立表单模式)或刷新列表(弹窗模式)。
|
||||
|
||||
- 异常与边界:
|
||||
- 原运单不存在时提示数据不存在。
|
||||
- 复制后名称、编号或关联字段触发唯一性校验时应重新处理。
|
||||
- 复制失败时不影响原运单数据。
|
||||
- 合同未开启系统计费、无匹配计费方案或自有运输等场景下,按既有规则跳过对应应收/应付生成。
|
||||
|
||||
- 反例:
|
||||
- 不允许复制后沿用原运单号。
|
||||
- 不允许复制后直接生成进行中或已完成状态。
|
||||
- 不允许复制后状态与原运单不一致。
|
||||
- 不允许复制后保留原过程节点完成记录。
|
||||
- 不允许已完成运单复制成功后遗漏按规则应生成的应收应付明细。
|
||||
|
||||
---
|
||||
|
||||
|
||||
Reference in New Issue
Block a user